民政部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9月,城市低保对象2282.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237.2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53.2万人,国家优抚对象623.3万人。这四类国家保障对象将近9000万人,加之900多万的城镇失业者,低收入群体已接近上亿人,占全国人口近8%,这是民政部官方统计数据。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聚焦民生》称,中国城市贫困人口数约为5000万人,5000万也是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6.6亿城镇人口的近8%。
1985年,中国将人均年纯收入200元确定为贫困线,2009年这一标准提高为1196元,2012年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6年来增长约11倍;而在此期间,中国GDP由9016亿元增至42万亿元,增长46倍。
中央最近宣布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一标准似乎更接近国际标准。在目前仍采用国内“自定义”贫困线的86个国家里,贫困发生率最低的是中国---2009年为4.2%,大大低于86国平均37.4%的水平。扶贫标准提高了,相应地,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数字也会大幅增加。
以贵州为例,2000年的贫困人口为890万人,2010年下降到505万人,贫困率为16.5%,居全国第二。但是如果采用2300元的新标准,2011年贵州的贫困人口将有2000万,贫困人口比例占了贵州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中国贫困线标准的制定,长期都依据每人每天摄入热量2100大卡路里来推算。1985年首次测算贫困线时,在基本温饱的测算体系中,食品消费占到60%,而在1997年调整时,食品开支比例高达85%。从很大程度上说,中国贫困线仍只是一条保障吃饭权的贫困线。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标准是,日均消费低于1美元属于“绝对贫困”,日均消费低于1.25美元属于“贫困人口”。2009年,中国新贫困线标准提高到1196元后,中国贫困人口从2008年的1479万增至4300多万人口;但如果按照联合国的标准计算,贫困人口的数字应该在2亿左右。而中国真实的低收入群体不会少于4亿人,几乎占了中国人口的1/3。
2010年中国的税收是73202亿元,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上述收入不包括高达2.9万亿的土地收入,如果算上各级政府的预算外收入以及各种收费和罚款,光是车辆过路费、年审费、牌照费、交通罚款,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此前,《新京报》曾报道,交通执法部门每年在公路上的罚款就高达4100亿!如果再算上强加在老百姓头上的潜规则收费以及形形色色的腐败贿赂支出等等,2010年各级政府至少从民众手中拿走了15万亿以上。2011年这个数字肯定要被刷新,能否突破20万亿恐怕只有天知道! 责任编辑:wuxueyan |